佛山市顺德区燃气具商会财务管理制度
佛山市顺德区燃气具商会 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会经费的使用,使协会的各项经济活动有章可循,依据《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和《佛山市顺德区燃气具商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制度
(一)协会的财务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秘书处负责编制协会年度收支计划,报会长办公会议审议,提交理事会审定,并组织贯彻执行。
(三)商会委托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约定时间完成代理记账,向商会会长、执行会长、秘书长、业务指导部门的相关主管领导提供准确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在每年年底,制作商会年度财务报表,并在会员大会上公布,接受会员的监督,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
(四)日常开支每次报销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由秘书长审批;超过10000元必须经会长、执行会长会签同意,可采取文字审批或电话征求同意的方式;如有其他重大开支,必要时须制定收支预算,经理事会研究决定。
(五)商会工作人员因公借款,应注明借款事由,按审批权限审批。
(六)商会如开展专项活动,则专项筹集资金,并实行专款专用。
二、出差费用管理制度
(一)商会职员因公外出,在佛山市区外,近距离可联系安排车辆,也可乘坐公共汽车或的士;远距离可乘坐火车、飞机或长途汽车。车票及住宿费用依实报销。
(二)商会工作人员每次报销时,必须填写好凭证,并注明时间、报销金额,按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三、办公设备及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制度
(一)商会需购买办公用品时,工作人员应事先提出计划、做好预算,报秘书长审批。
(二)购买办公设备时,应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售后服务等事项。
四、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购置、维修与改良、调拨、移交、报废、处置及盘点等。
(二)协会秘书处是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包括:编制固定资产目录,设立固定资产卡片,办理固定资产的申购、验收、移交、报废、处置等手续,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定期与财务人员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确保固定资产账、卡、物相符。
(三)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是固定资产使用、保管、维护的直接责任者,应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合理使用固定资产,避免人为损失。
五、商会职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一)商会工资标准:按商会实际。
(二)商会职员由燃气具商会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进行年度体检。
(三)商会奖励制度
1.节日、季度、年度奖励
根据商会的经营情况,由秘书长提出奖励方案,经会长、执行会长同意实施。评比标准:
(1)积极维护商会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按时上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3)工作勤奋,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
(4)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效果。
(5)其他奖励
对商会通过展会等活动取得的盈利,根据盈利的实际情况和人员的工作表现,由商会秘书长提出奖励方案,会长和执行会长同意实施。
六、考核
(一)商会职员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二)考核结果作为调整职员职务、工资以及奖励、辞退的依据。
七、本制度从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三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