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支持500万!快来申报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

(一)开拓国际市场项目。
对2023年7-12月期间,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和经广东省商务厅比选并公布的“粤贸全球”线上展览平台参展费给予支持。
(二)品牌培育项目。
对2023年1-12月期间,企业面向境外宣传推广自主品牌的实际支出,按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支持,每个企业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汽车出口企业形成实际贸易量的,最高支持金额提高至500万元。
(一)系统申报。包括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
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申报企业请于2024年2月29日前完成中央转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网址:www.mofcom.gov.cn/mofcom/typt.shtml) 网上申报,下载打印表格并按本指南要求制作完整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递交申报。
(二)纸本和电子版申报。
纸本材料和电子版收取时间:2024年2月19日-3月5日收取纸质申报材料,资料现场交收,不接受快递,逾期不予受理。
电子版材料将在纸本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
纸本材料报送地址: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47号窗。

(一)材料要求。
1.项目补助金额原则上不低于1万元(开拓国际市场项目除外),最高不超过企业实际支出(外币费用支出时已折算成人民币的,以支出时折算的人民币金额为依据,未折算的外币费用支出按2023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
2.企业纸质申报材料(胶装成册,不能另外粘贴、夹页、订补或替换;开拓国际市场项目一式三份,品牌培育项目一式四份)报送顺德区经济促进局。企业另须保留一份纸质材料备查。
纸质材料请按本指南所列材料顺序对应排列,自制目录和页码,用硬皮纸作封面按照装订标准(附件3)胶装成册,并加盖骑缝公章(封面及内页须全部加盖完整红色公章),不能另外粘贴、夹页、订补或替换。纸质材料需按不同项目,分别装订,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明确。
纸质材料经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受理后,企业须制作成电子版另外提供,每份项目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为“申报项目(开拓国际市场项目或品牌培育项目)+企业名称+子项目名称(展会日期+展会名称)”,电子版与纸质材料内容必须一致。
3.外文资料均应有对应的中文翻译,装订附后,企业同时书面承诺译文与原文内容的一致性。如不翻译或不完全翻译的视为申报无效。
4.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对于无法取得的材料,不得伪造(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可对无法取得的原因附上相关说明或其他证明材料。企业说明或其他证明材料仅作为评审参考。
5.同一企业申报不同类别的项目,应分别提交纸质材料,封面请注明申报单位、申报项目名称、企业的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及实际经营地址等等。
6.品牌培育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汇总格式(附件2)对申报材料进行编号和分类整理,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申报无效。
(二)信息确认要求。
1.区经促局前台窗口仅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审核,申报材料内容的审核将在收取纸本资料后进行,请申报企业关注系统审核结果。
2.请企业在提交申报材料前确认材料是否合规、完整和清晰,并在项目《申请表》承诺栏签名盖章。为方便审核,请在项目对应的签证和出入境信息记录旁予以标注,但不能覆盖信息内容。
3.请企业网上申报时注意须在本指南规定的网上申报时间内操作(时间不一致会导致数据库信息有出入),确认《资金项目拨付申请表》和《企业注册登记表》中的信息正确无误,并正确填写项目名称(格式为:展会举办时间+展会名称。示例:2019年4月11日-4月14日香港家居展览会),其他项目名称按本指南项目类别填写。因不正确填写相关内容而影响项目入库的责任由申报主体承担。
4.请企业确认申报材料须提交至少一名参展人员在展会现场证明。没有真实参展的情况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回已拨付资金。
附件:
1.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申报指南
2.品牌培育项目申报指南
3.材料装订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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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要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申报通知仅作为项目入库工作指导,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 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的具体支持方向以财政部、商务部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通知为准。
开拓国际市场项目联系人:龙小姐、黄小姐
联系电话:
0757-22835499、0757-22835490
品牌培育项目联系人:冯先生、 梁小姐
联系电话:
0757-22835676、0757-228355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