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2023年度顺德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开始啦!
2023年度顺德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
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开始啦!
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快来申报吧!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
2023年11月18日下午17:30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申报条件
知识产权运用资助
1、申报主体应为在顺德区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近三年无被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或恶意商标申请行为。申报主体名称、地址发生变更的,须补充提交主体名称、地址变更证明。
2、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资助范围是2022年取得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的企业,同时融资周年还款日期介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
知识产权高水平服务资助
1、申报主体应为户籍或常住地在顺德行政辖区内的自然人。申报主体名称、地址发生变更的,须补充提交主体名称、地址变更证明。
2、知识产权师、高级知识产权师、正高级知识产权师及专利代理师(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分两种资助类型:一是区内企事业单位等培养的情形。申请人需在2022年度通过知识产权职称考试或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申请资助年度以资格证书上的批准日期为准,在培养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且目前仍在职,在顺德区缴纳社保;二是从区外引入的情形。申请人需在2022年度与顺德区内企事业单位等引进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目前仍在顺德区缴纳社保。
申报流程
1.注册。对于首次使用“佛山扶持通”系统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获得“单位管理员”账号,单位管理员登录后再给具体业务负责人分配账号。具体注册、流程和使用方法参考网站首页“使用帮助”。对系统使用如有疑问,可于工作时间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0757-83282211咨询。
2.申报。申报人直接登录“佛山扶持通”,点击“项目申报”→主管部门选择“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顺德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在“附件清单”栏目上传对应的附件,确定所有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按钮。
3.审核。申报人提交后,单位管理员(账号)进行网上审核并提交(自然人申报无需操作此步骤)。
4.请申报人确保银行账号相关信息在收到资助款项前不会进行变更。如有变更,请尽快联系并反映情况。
(二)经主管部门初审、审核通过后,按短信通知提交纸质材料(含系统导出申报书以及全部附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送至顺德区知识产权协会。地址:顺德区大良智城路南方智谷知识产权大厦8楼(需寄EMS,邮寄收件人:翁诗敏,0757-22803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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